贷款通知

时间:2023-10-12 06:54:52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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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通知范文

  在生活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通知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通知范文

贷款通知范文1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3月30日

贷款通知范文2

xx公司:

  依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述款项已逾期未支付,望贵公司尽快支付。

  如对本传真内容存有任何异议,请于xx年xx月xx日前书面通知本传真发件人,我公司将从速派人与贵公司友好协商解决。

  如届时未获答复,我公司将不得不遗憾地引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处置。

  如蒙尽快回复,将不胜感谢!

贷款通知范文3

  近期,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今后,公积金贷款实行自动差额扣款,即每月按照当期应还款额进行扣划,先扣划个人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从个人的银行卡中补扣。

  记者了解到,“差额扣款”是新系统的最大特色。当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自己每月还要掏出一部分钱用于还贷。在老系统中,公积金中心是将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卡上,贷款人补足相应的还款差额后整划整扣,也就是说还款卡如果余额不足,系统是不进行实时扣划还贷的。而系统升级后,公积金中心实施“自动差额扣款”,即如果贷款人还款卡的余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小于实际月还款额,系统将自动扣除其还款卡的实时账户余额,对于所欠差额,将会在当月再次自动扣款时进行补扣。比如贷款人每月还款额为2000元,当月贷款人银行卡金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只有1800元,差额扣款就是先扣下这1800元还贷,还有未扣到的200元在当月补扣,贷款人必须在当月将差额补上。这种扣款方式更加人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贷款人因还款卡余额不足造成逾期的利息损失。

  但此新系统逐月还贷业务正常办理须满足3个条件,即:单位公积金不欠款、个人贷款不欠还、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超过两个月的月缴存额。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主任顾建平提醒,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月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人要在还款账户上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以免产生连续或累计逾期状况,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每名贷款人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直接自动扣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再将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划转到贷款人还款卡上,再进行抵扣贷款本息。比如贷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每月归还公积金贷款2000元,这1200元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扣划还款,不再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贷款人每月只需按时存入800元,银行会扣划这800元用于还贷。这种方式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缴存职工。

贷款通知范文4

营业部、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金委〔20xx〕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二、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三、以上调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贷款通知范文5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xx年12月30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xx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xx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贷款通知范文6

  单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09-2010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果需要申请2009-2010学年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助学贷款所需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见附件2、3),利用“五一”假期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准备好,于2009年5月15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注:如果学生在“五一”假期没能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的,请务必在暑假办理齐全,待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所属学院)

  二、学院对申请2009-201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明细表样表格式(见附件4)统计填写,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xxx@xxx.edu.cn。

  三、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因网络问题无法看到网上通知,请学院及时通知各班班长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工作,详情可登陆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指引了解具体的操作。

  备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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