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2-02-08 09:24: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协议书汇编15篇

借款协议书1

  出借方(简称甲方):

  姓名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

  借款方(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籍贯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数额: 元整(¥ 仟 佰 拾 万 仟 拾 佰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甲方借款,乙方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息,甲方则按 收取乙方违约金。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交通费等。

  4、本协议由乙方提供的香谢星海湾2号楼2单元702号商品房(价值326523元)、平罗县人民西路农行家属楼1单元401号商品房(价值210000元)及夏工牌装载机一台(价值302196元)作为抵押物。

  5、本协议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2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 (选填“上浮”或“下浮”) %。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贷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七)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3.甲方应于每个结息日前,在乙方开立账户中提前备足相应金额,供乙方按时从该账户中扣收利息。甲方如选择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如结息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提前至前一个银行工作日汇入,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应将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指定为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并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

  乙方有权对指定的存款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

  4.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5.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7.其他条件 。

  (三)借款的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发放与支付,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单笔确定。

  (1)甲方交易对象明确,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甲方交易对象不明确,且使用借款资金单笔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如甲方交易对象部分明确,部分不明确,则对交易对象明确部分的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对交易对象不明确的部分,且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贷款资金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对于受托支付部分,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对于自主支付部分,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

  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乙方也有权从该账户上划款还贷),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 、借款的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

  (1)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担保:。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3.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元,期限___个______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______月息‰,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_____按______月还息,每______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______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______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______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第一个______月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____________元。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元保证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一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_),按照申请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4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乙方由于业务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1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2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约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内利息。

  第3条 乙方借款用途为 。

  第4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本金。

  第6条 还款资金来源 。

  第7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由甲、乙、担保方另行签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合同。

  第8条 丙方为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促成本协议签订并督促双方履行。居间报酬按借款金额的月千分之计算 ,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收到借款当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应金额的居间报酬。

  第9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违约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本协议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10条 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除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万分之六收取违约金。同时按日万分之六收取居间报酬。

  第11条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12条 丙方应当考察乙方的资信状况,确信乙方资信良好且有履约能力,并为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第13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支付相关利息和居间报酬。到期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追究担保方的连带责任。

  第14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当日款项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借款协议书6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 贷款期限

  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 帐户,户名 ,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

  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

  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7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协议书8

  贷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借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就借款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大写____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额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约定借款,逾期加收违约金按每天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利息另算。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在____至_____,按双方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如果借款方出现逾期,贷款方可以无条件在任何时间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

  五、还款方式:

  1、短期一次性借款:___承诺按约定一次性偿还本息。

  2、中长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期限内,每月按时支付贷款方利息,贷款期限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贷款方本金。

  3、分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每月分期支付贷款方金额(大写)______(小写)___,分期时间为___至____,共__期,为每月__日。贷款方有权压保证金____元,如借款方每期按时还款,贷款方待借款方还完所有金额后,退还保证金给借款方;如借款方还款期限内,出现逾期,贷款方有权按逾期时间,每天扣除借款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在还款期限内,逾期超过三次,待借款方还完借款后违约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如借款方出现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以及违约金。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到期如不能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到期如能按时归还完贷款方借款的,抵押权消灭,贷款方归还借款方的抵押物。

  2、借款方需按照合同规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的还款保证人___同意借款人___向贷款方贷款_____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履行借款合同,本人____自愿偿还借款方所欠贷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罚金。贷款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借款人提前还款约定: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人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定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记收损失补偿金。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时,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况下,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或者提前还款要求,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所有本金和利息。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抵押物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没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价物品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者将不能履行归还本金和利息义务的。

  2、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坐牢、死亡等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

  3、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归还本息义务的。

  4、借款人连续在三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偿还约定本息的。

  5、根据本合同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条款约定,致使担保人得提前履行担保约定或借款人提前处置抵押物的。

  6、根据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本息的情况。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约定和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_借款方:

  贷款人电话:_______借款人电话:

  保证人:

  保证人电话:

借款协议书9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1、借款金额人民币

  2、此借款双方约定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付息。甲方还需支付手续费、评估费、担保费计人民币叁万元整,¥: 元。

  3、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协议借款期限从月日到年 月借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

  4、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5、甲方自愿用物品真实,有效。如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甲方不得干涉。

  6、甲方必须按借款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权不定期查询甲方资金使用情况。

  7、甲方保证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现金还款,不得用于其它物质,等还款。

  8、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不履行或延迟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借款的30%】的违约金。

  9、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按约定事项处理,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担保人如担保付有借款人同等责任。

  11、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借 条

  今借到 现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元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潜力等状况。然后借款方应如实带给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然后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务必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务必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理解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然后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职责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然后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_年利率:______% (大写: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3

  贷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略

  2、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7、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14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借款协议书1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用于 经营周转 。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 (月息)。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争议由 北京朝阳区 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20xx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阳区 签订。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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