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5-08-28 07:47:16 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经典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经典15篇)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校长):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护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10.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2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和体检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预防工作以及学生体检制度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体检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防领导小组。

  第三条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健全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及报告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学校建立体检制度,定期对学生、教职员工进行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建立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档案,确定专人统一保管。

  第四条学校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禁止在校园内放养家禽、家畜,指定人员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做好晨检记录,保证学校预防和控制疾病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学校要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的知识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班主任工作例会上,加强有关季节性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培训,保证每周3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六条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学校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春季,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相关科室应按规定对场所、器具等进行必要的消毒。

  第七条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在每天8:40前做好晨检,并将晨检记录在册。

  责任人:班主任。

  2、报告:各班或其他教师一旦发现师生有流行性疾病或者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政教处,然后由政教处向学校报告,学校再按规定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必要时报县疾控中心。

  责任人:班主任或教师、政教处、校长。

  3、劝说:班主任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疑似传染病例,应当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回家休养,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

  4、记录:班主任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密切接触者、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

  责任人:班主任。

  5、跟踪:班主任应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任课教师应主动对复课学生进行补课。

  责任人:班主任、任课老师。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出现大面积传染情况,学校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

  责任人:总务处、分管校长、校长。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班主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政教处负责汇总。

  责任人:班主任、政教处、总务处。

  附:TD一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

  成员:XXX、全体班主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在我院发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管理目标

  1、普及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严把每个环节质量关,将食物中毒事故的因素控制到零。

  3、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组织机构

  1、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应急处置程序

  有组长负责指挥;副组长负责保证具体人员安排和与班主任及时沟通;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负责指挥食堂工作人员保护中毒现场,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及善后处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每位家长的联系畅通。

  三、应急处理

  1、校内无论何时何人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现象,均应及时给予询问,并报学生处进行初步分析处理。若是在就餐中发现中毒现象,立即停止供应、使用可疑食物。若是可疑食物中毒的,则必须报校长,同时迅速送学生到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疗。

  2、尽快将中毒学生转送医院救治,经医院初步诊断或诊断为食物中毒的',校方配合医院进行治疗,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来院,予以协调处理,学校请求医院领导给予治疗方面的大力支持。

  3、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校长组织相关人员初步分析中毒原因,并同时报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它上级相关部门,请求上级部门的指示。报告内容:

  (1)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

  (2)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是中毒表现;

  (3)可能引起的中毒食物等。

  4、若可疑学生较多,则进一步发动全体教职工投入救治工作,校长要统一指挥,部署相关工作,在先从速救治的前提下,及时与医院领导沟通,以最快最强的医务力量投入

救治工作。同时请求社区领导、局领导共同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形成共识,先救治再讨论善后处理问题,力保大局的稳定及学校工作的运转。

  5、负责指挥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中毒现场,封闭剩余食物,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理。收集可疑中毒的食物及病人吐泻物等,以便尽快查明中毒原因和尽快抢救病人,防止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6、食堂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处教师配合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7、后勤人员负责指挥从业人员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等善后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20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蛰沸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液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4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的。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

  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⑾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1、医院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5

  为了提高我县学校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减轻或消除引起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计局、教体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疫情及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和县卫计局、教体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传染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七)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计局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体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县政府及卫计局、教体局的管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认识和防护能力。

  2.教室领导负责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室领导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2.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3.学校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四)校内疫情。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1.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应急总指挥部。

  2.校长及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政府、卫计纪部门等;并做好疫情的续报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教室领导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并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联系学生父母,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父母的合作。

  4.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5.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6.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父母的联系。

  7.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8.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体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八、责任追究

  教体局与学校要对所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6)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4.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市(地)、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2.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4.2.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标准见l.3)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技术保障

  6.1.1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县(市)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6.1.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1.6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6.1.7科研和国际交流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2.1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2.2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7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 组织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周梅,统一协调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肖兰、潘晓,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上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三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设立一名专(兼)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四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五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实施正确、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率水平。主要包括:

  1、鼠疫、肺炭疽和霍乱疫情暴发。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医源性感染暴发。

  7、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8、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9、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主要是指由于食物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点中毒事件。如:

  1、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多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包括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五)其他群体性事件

  1、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2、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职责任务

  (一)先期处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迅速组织专业机构或人员展开调查,初步评估事件性质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及时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者按照上报时限同步报感染管理科、医务处和值班院领导。由感染管理科负责逐级向上报告,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首次报告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措施;进程报告应当包括新情况和新进展,并补充、修订首次报告内容;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析结果、事态评估、控制措施,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议等内容。

  (三)启动应急机制

  医务处在报医院值班领导同意后启动本级应急机制,落实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密切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属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地方疾病控制部门联系,确保随时掌握驻地疫情信息。

  (四)落实防控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首发病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查明传播因素、传播方式、发病人数以及密切接触者的人数和行踪,协助完成样本采取等相关工作。

  2、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病员后送隔离救治,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采取预防服药和预防接种。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人员对疫点及各种可疑对象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政治处和院务处负责加强部队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外来人员进入营区,防止输入性感染;暂停集会和集体娱乐活动,避免继发感染的发生。

  5、院务处负责搞好营区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通风换气,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管理。

  6、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防病防疫知识到普及教育,实施心理干预。

  (五)应急保障

  医务处、院务处和财经中心负责做好人力、经费、技术和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药械等)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医务处负责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工作恢复常态。

  (七)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医务处负责组织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

  四、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组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应急储备。加强针对性演练和培训,提高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贯彻统一组织指挥的原则。要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成立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督查、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三)快速反应、密切协同

  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密切部门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系统、规范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四)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完善和落实监测、预警和事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法,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五、处置程序

  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初步核实情况——立即抽组人员——紧急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尽快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指导疫区控制——快速取样侦检——隔离救治病人——组织现场洗消——开展流病调查——实施心理干预——总结报告情况。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9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全体中层年级组长及全体教师

  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xx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总支委员,成员是全体教师。

  组长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落实到个人为: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xx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属地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0

  一、学校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一校两院,统一要求,分而治之,一人多岗,一岗一责,层层把关,重在落实,检查反馈,不断完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民(校长)

  副组长:朱军(副校长)

  兵(副校长)

  成员:林(教导主任、教学区报告人)

  斌(总务主任、生活区报告人)

  杨平(教导副主任)

  岳权(总教两处干事)

  唐峰(生活区组长、生活区报告人)

  王惠(总务干事)

  王宁(疾病防控专干)

  厨师长

  二零一四年二月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宣传组(政团队和副校长办公室)、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各教研组组长、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组(政教处)和后勤保障处(总务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

  职责分工:

  1、组长抓总体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

  2、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及卫生的整治、购置有关器械和药品,消杀(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体工作。

  3、团少队负责学校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各班晨、午检的检查监督与管理、指导疫情处理等。政教处做好平时防控的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临时办公室工作。

  4、政教处、团委: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组织在校内和班级宣传,组织联系社区宣传。

  5、各教研组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晨、午检和平时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必要时要协助疫情处理等。

  6、政教处:负责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尽快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

  7、校办公室:负责学校与上级机关及其他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以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导、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五、预防:

  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学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

  3、坚持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坚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做好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控制。学校应做好水痘、风疹、流感等既是学校多发、好发传染病又是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针对性疾病疫苗的`宣传和接种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学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报告: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七、控制

  1、凡发现校医务室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校医应跟踪了解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务室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校医务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1、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对各班主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校医务室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护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校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校内感染。校医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2

  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人社局辖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预防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和保存,参与控制,及时将事件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预案的应急准备

  (一)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包括突发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和相关职责,突发性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包括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储备与调度,以及法律责任等。

  (二)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提高救治能力,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四、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每位在岗职工均为责任报告人,谁发现谁都有义务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瞒报、谎报和迟报。

  报告程序:即可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发生事件的详细地址、时间、人员伤亡情况,属中毒事件应说明中毒后的主要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等。并协助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以下几种情况为报告内容: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性事件,不可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性事件的隐患,有权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

  五、应急处理

  (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

  (二)应急议案的启动,领导小组必须报请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应急议案启动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启动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议案启动后,应根据议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通盘考虑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五)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运用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后,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

  (六)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在处理突发性卫生事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不得拒绝。

  (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镇政府应组织力量,团结协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六、法律责任

  (一)各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对突发性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区别不同情节,予以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突发事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隐瞒、缓报或谎报,阻碍应急处理人员执行职务或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3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4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区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区教育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转锁、转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管理,师生饮用水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卫生安全责任书,并加强饮水桶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期消毒;严禁用深井水洗涤蔬菜、餐具。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在新生入学时,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应当及时采取有关补种措施。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何不明原因德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由值周教师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5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xxx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幼儿教师

  幼儿园成立以xxx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讲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本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相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园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xxx幼儿园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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