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6 15:01:3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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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线管理制度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巡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巡线管理制度

巡线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设备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员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反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震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统计上报。

  4.9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

  4.9.1 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4.9.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9.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9.4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4.9.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反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4.9.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4.9.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

  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

  4.9.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9.9 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10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10.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4.10.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4.10.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4.10.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4.10.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

  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4.10.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反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

  4.10.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4.10.8 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4.10.9 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10.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10.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

  行全面检验工作。

  4.11 安全附件的检验

  4.11.1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11.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4.11.3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4.11.4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4.11.5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5附加说明

巡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巡线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平稳清洁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管道巡线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管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线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输气队是能源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在公司范围内指导、监督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2)负责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相关制度。

  (4)负责引进和推广管道巡线管理的先进技术。

  (5)负责管道巡线的信息管理和各类报表、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输气队是管道巡线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

  (1)负责辖区管道的巡线管理工作,落实管道保护机构和人员,对管道线路安全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相关制度。

  (4)负责落实辖区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本辖区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管道巡线的监督考核。

  (7)负责组织辖区管道巡线管理人员和管道巡线工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

  (8)负责线路管理信息资料的手机、编制管道巡线周报。

  (9)负责组织落实管道巡线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10)负责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管道工和属地化巡线工的管理和考核。

  (12)负责收集gps管道巡检管理系统所需的巡线数据。

  (13)负责在管道沿线设反打孔盗油信息员。

  (14)负责向辖区管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单位和群众宣传有关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输油管道安全知识。

  (15)负责及时了解本辖区管道线路、附属设备完好情况,以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环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相关信息。

  (16)负责发现管道安全隐患、管道故障和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7)负责建立巡线管理的各类信息、技术档案,编报管道巡线报表。

  (18)完成本辖区管道巡线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巡线模式

  第六条:根据管道沿线地理和社会环境,对社会依托较好的管段以雇佣属地化巡线工徒步巡线为主,以管道管理人员和管道保护工定期不定期巡查为辅,重点地段辅以徒步巡检。

  第四章 正常情况下的巡检

  第七条:巡线标准

  (1)实行日巡制,每日确保对管道巡检一次。

  (2)人口稠密、施工活动频繁、打孔盗油易发等地段加密巡检,汛期要加密巡检。

  (3)每周对重点防范地段不定期夜间巡检不少于两次。

  (4)对要求徒步巡线的地段,平均每十公里或1个关键要害部位聘用1名巡线工,每天沿管道徒步巡线或于固定部位看护,对交叉施工频繁的.地段,可临时增加1名巡线工,或一个监护点临时聘用1名巡(看)护工,知道周边施工结束。不得一人多段巡线及一人多部位交替看护。

  (5)巡线人员对巡线过程中发生的水毁、三桩倾倒和移位、违章占压、违章动土、违章施工以及其影响管道安全行为现象,能独立处理和制止的,应立即处理和制止,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并加密该区域的巡线或进行现场监护。

  (6)巡线人员每天应将线路巡检、维护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中,并按要求向主管上级汇报。

  (7)巡线人员在应急状态下听从指挥,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第八条:巡线内容

  巡线人员应密切关注管道沿线地貌变化,管道沿线设施的完好性,沿线违章占压,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施工,周边社会活动情况,印记保护系统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管道是否发生露管,是否有人为破坏。

  (2)水工工程、阴极保护设施、管桥、管堤、管涵、三桩、警示牌、伴行路等管道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与管道同沟敷设的硅管、光缆、人手孔等是否裸露或完好。

  (3)管道两侧100m范围内,是否有机械施工行为。

  (4)管道两侧50m范围内,是否有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山和修建大型工程的问题,两侧500m范围内是否有爆破作业。

  (5)检查在管线中心线各5m范围内是否存在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问题。

  (6)对穿越河流的管道,在上下游100m内是否有修建码头、淘沙、挖泥、筑坝、炸鱼、水下爆破等危机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7)管道穿越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等交叉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新建、改扩建的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疏浚等穿越管道时实施保护措施的情况。

  (8)管道沿线是否有可疑人员或车辆出现、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翻挖动土迹象。

  (9)管道有无位移、漂浮、裸露、外反腐层破损等现象。

  (10)管沟是否塌陷,管道所经区域内地形、地貌有无明显变化。

  (11)护坡、埂坎、过水面等水工保护设施有无塌陷、损毁、机动或人为破坏等现象,特别是雨后是否有水毁发生。

  (12)是否有大型车辆在管道上方行驶辗压。

  (13)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章施工行为发生。

  (14)管道周边有无打孔盗油可疑迹象。

  第九条:阀室看护标准

  (1)对社会依托条件较好的区段内的阀室(含检测点)可以设一人值守,值守执行如下标准:

  a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b按规定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设备、物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室内有无漏水、渗水,消防器材是否损坏或过期等。

  c每天检查是否有危及阀室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门窗是否损坏或丢失,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管道设施是否受损破坏,油品是否泄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汇报。

  d检查阀室及安全影响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和明火,如有立即制止和消除。掌握所有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如遇中小火险在可控制情况下采取补救措施,对重大火险在第一时间上报火警。

  f阀室采取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g保持阀及放空区卫生,周围无杂草。保持阀室的情节,相关物品必须摆设整齐。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件不得置于阀室。

  h阀室严禁火种带入,不得穿钉子鞋出入。

  i维护、养护进场道路,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j管道发生突发事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k认真学习和掌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调剂》管道保护、油品输送常识,并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

  e值守员不得进行放空、排污、泄漏检测等工艺操作。

  (2)对社会依托条件差的无人看护阀室(含检测点),要求每天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如下:

  a围墙内外、四周有无攀登的脚印或其他可疑迹象。

  b内外防盗门、排气口盲板螺栓、通风窗等是否完好。

  c阀室院内外有无其他杂物和油污。

  e阀室周围有无重车辗压的痕迹和油剂。

  f阀室太阳能电池板是否完好。

  第十条:巡线工、看护工汇报与记录

  (1)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例行汇报。

  (2)按要求对巡线日期、天气、巡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巡检路线、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处理情况向上级汇报及得到上级指令情况等进行记录。

  (3)巡线人员每天巡线后应填写巡线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4)巡线记录是场站线路管理原始资料,也是监督和检查管道巡线工工作的重要手段,应由巡线工妥善保管。换发新记录本时,主管单位应及时将旧记录本统一收回、保管,作为线路管理原始档案予以保存。巡线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两年,涉及重大事件的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存档。

  第十一条:输气队巡线管理要求

  (1)输气队管道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辖区管道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运行单位巡线工作的落实情况。

  (2)输气队管理人员每月对管道巡查不少于两次。

  (3)输气队每周对所辖管段进行巡检不少于两次。

  (4)每年春汛(3-5月)、5月(汛前)和每年9月中旬(汛后)结合汛前线路检查和汛后水毁调查工作的开展,(输气队)对所辖管段进行全面巡检。

  (5)在每月值班记录中记录管道巡线工(看护工)反映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巡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1)熟悉并能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

  (2)掌握输气管道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规程,数值管道相关规章制度。

  (3)熟悉输气管道的运行常识。

  (4)熟悉灾害自救和避灾常识。

  (5)熟悉辖区内管道走向、水工保护、道路河流交叉点和重点看护部位及控制方案。

  (6)了解当地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及主要灾害类型。

  (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书面)表达能力。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巡检

  第十三条:汛期巡线要求

  (1)输气队根据汛期气象、水文预测及沿线情况,确定防汛重点地段。

  (2)汛期输气队要加强线路检查和维护力度,线路管理人员要增加线路检查频次,每次降雨过后,巡线人员要对黄土塬、山区、河流穿越等重点管段实施加密巡线。

  (3)汛期巡线要注意人身、车辆的安全。

  第十四条:第三方施工部位的巡线或看护要求。

  (1)对有施工征兆的点段进行加密巡线或看护。

  (2)对未经我方审批办理手续的第三方施工进行制止。

  (3)对已经审批同意的第三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护,并检查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方案。

  第十五条:采矿区的巡线管理要求

  (1)加密对采矿区管段的巡线。

  (2)定期评估采矿区管段的安全性。

  (3)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4)监控、掌握管道影响范围内的矿藏开采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巡线工的聘用、培训、待遇、考核、奖惩、解聘等,输气队根据公司人事部门关于社会用工的有关制度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报能源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输气队)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输气队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巡线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道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高中压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警示桩及高中压调压站外观和阀井室外观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条管网生产运营部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第四条管网生产管网生产运营部负责监督管理巡线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定期负责对管道运行中出现的占压、“三穿”及附属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汇总、上报。

  第五条巡线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管段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进行解决处理,同时做好企地协调工作、管道保护宣传工作。实行“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线人员职责及任务分配

  第六条巡线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七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将整个管网分为2个巡线组,每组一人现配置电动自行车2台。

  第八条巡线范围巡线员所辖主管线、沿线阀井室、隧道、绿化带、主支干到、农田、建设工地等关健点等。

  第七条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井))的位置、技术参数、状态、燃气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检查天然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第十条管网巡线人员还应对天然气管道相邻的地裂带、电力电缆、热力、人防沟道部位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巡线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必须保证每日至少对辖区内管网及设施巡视一次,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并设专人盯守。

  第十二条巡线内容

  7.1、管道

  7.1.1、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现象。

  7.1.2、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7.1.3、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7.1.4、检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够。

  7.1.5、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7.1.6、检查沿线通讯光缆保护套管有无损坏现象。

  7.1.7、检查“三桩”是否齐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的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大开挖处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况要求,标志桩是否完好。

  9.3、阀井室

  9.3.1、检查阀井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气,是否漏油,供电和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9.3.2、检查阀井室内管件、阀门有无内、外漏现象,温度表、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检查各阀门、管件等是否完好,阀位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9.3.4、检查阀井室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检查阀井室是否通风良好,有无积水、结冰现象。

  9.3.6、检查放空火炬是否竖直,接地良好,防腐层完好。

  9.3.7、各阀门上的标志牌是否误用。

  第十三条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巡线员要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五)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巡线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边施工的协调,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时上报现场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巡线员所辖区域内出现施工等可能损坏燃气管网的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工期、进度、规模,以便确定监护时间、监护范围、监护重点。根据施工情况,准确判断施工是否影响燃气管道。同时,将燃气管道位置、埋深状况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确保燃气管网免遭破坏。

  第十七条负责及时记录和汇报日常巡线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要立即向施工方说明情况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讯工具联系公司领导出面协调。

  第十八条负责协调处理管线占压和各种安全隐患,需要领导出面协调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巡线员在巡视的一天中,必须把一天所有经过的路段、路段中各种与燃气设施相关的资料填入相关的巡线日志中,填写时要真实不得写些与巡线无关的事物,字迹要工整、认真,内容、时间、填写人的姓名一字不准缺少。

  第二十条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维护好现场,保护第一现场资料,设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线路交叉、水工保护、违章占压以及管道沿线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不定期抽查管道(阀井室)及附属设施、阴极保护系统、各有关设备仪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管道专业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安排管道巡护和维修人员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对管道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线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扩展到,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记录在案同时报告管网生产运营部。

  第二十六条危害告知。管网生产运营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一)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三)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四)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第二十七条施工进度报告。巡线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定期上报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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