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23:35:20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救护车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救护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救护车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救护车管理制度 1

  救护车清洁制度

  一、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驾驶室、警报器、随车物品的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五、每周由驾驶员自行冲冼车辆的内外一次,以保持外观整洁,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

  车辆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认真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车辆行驶5千至6千公里时,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上报车管科统一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驾驶员下班后必须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方可交接。

  救护车特殊运行状况处理制度

  一、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运行状态下,如外出加油、维修、保养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车上无医护人员情况下,如途中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司机应及时停车下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说明车辆状况。如病人或家属强烈要求且病情允许直接运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司机报告指挥中心后转送最近急救网络医院。如病情较重,不宜直接运送或运送途中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向拦截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或请求救援,待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转送病人上救护车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救护车正常出诊空车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就地停车处理事故,中心另派救护车执行任务。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时间紧迫且交通事故轻微等特殊情况,需服从指挥中心调度继续执行任务。

  三、救护车上有病人的出诊状态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救治组组长(医生)对该事故损伤情况及车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停留在现场救治事故伤员或继续转送车上病人。

  救护车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一、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批。由科室提出用车申请,调度室安排车辆、司机等。

  二、必须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下发出车单转送,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特殊情况及时报调度指挥中心。

  三、执行长途出车的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出车前要完成病人家属签字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组织学习制度,自觉签到,有事请假,一年累计二次无故不到者,按考勤管理条例照章处罚。

  二、上班后认真检查车辆,随时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无故乱用警报器,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越,做到安全、准确地完成好急救任务。

  三、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检查。严禁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

  四、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车管科及中心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吸取教训。

  五、建立、健全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本、车辆安全检查登记本,事故违章记录本,以便对档案记录进行查阅。

  六、急救车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严禁使用急救车参与急救无关事宜。

  七、私自出车按中心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科领导及中心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车管科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救护车辆交接班制度

  一、急救车辆分单人保管,双人保管两种。

  二、每车由同驾一车的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三、两人保管的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四、单人保管车辆: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作好登记。

  五、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六、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七、车辆因交接班不细,事后发现擦碰、物品丢失迹象者,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八、未完成交接班工作时,遇出车任务,仍由原驾驶员出车,回来后继续交接班。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一、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汽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详细登记交接。

  二、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三、车管组长每周对全部车辆检查一次。

  四、办公室每月对车辆不定期抽查。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新车辆购置制度

  一、急诊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做出书面报告报院部办公会议研究。

  二、急诊科要不断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护车资料,找出适合院前急救车型为医院领导购车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新购置车辆须经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四、按车辆技术规定和随车物品严格验收。

  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车辆设置、通信、标志及改装。

  六、办理车辆保险、上牌,附加税、养路费,过桥费,警报器证,车船使用税,加油卡等手续。

  车辆报废制度

  一、根据车辆公里,年限和实际状况,需要报废的.车辆由车管科书面报告交院部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二、经卫生局批准后填写车辆报废登记表。

  三、将车辆送往政府指定的车辆解体厂进行报废。

  四、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五、报废资料报市国资局审批后进入财务存档。

  车辆、驾驶员建档制度

  一、建立一车一档,以备查阅。

  二、完整记载车辆运行全过程。

  三、保存新车的原始资料。

  四、详细记载维修、保养、用油、公里、事故等。

  五、做好车辆异动、交接记载。

  六、建立驾驶员的个人档案,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

  七、记录进入时间、驾龄、年龄、进入前的经历。

  八、记载每年的工作情况,各种奖励及年终考核成绩。

  九、保存聘用司机的考核资料及担保书。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

  一、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次数,完好率,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和分析九项。

  二、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三、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四、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五、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六、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七、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八、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九、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十、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车次的平均收入,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六个部分。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十一、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个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一、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都必须先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二、当事司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三、及时向科室汇报,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事故的全过程。

  四、车辆发生事故,科室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五、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

  救护车管理制度 2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救护车管理制度 3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辆接受院办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诊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救护车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诊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诊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诊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救护车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三、燃油管理

  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少将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

  四、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救护车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救护车管理,保证救护车处于应急备用状态,确保接送病人工作顺利开展及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保险购买

  1、由后勤科、财务科按医院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2、购买保险时限、险种等由车队具体负责,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并备案。

  3、车队负责备齐购买保险所需相关资料。

  二、车辆维护及审验

  1、车队直接负责救护车的日常维护及车辆检审。

  2、定期、按时对各种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做好清洁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鼓励自修、小修,如不能自行修理时,须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修理。

  3、车辆修理、检审要有相关记录。

  4、救护车辆必须做好救护设施管理、维护,保证应急使用正常。

  三、车辆使用及用车管理

  1、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固定车位内,定人、定车,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2、救护车辆平时由司机做好检修、清拭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安全使用。停放救护车务必要注意防盗、防损坏。如果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则由当事司机赔偿。

  3、建立健全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力争做到接警后5分钟内出车。认真填写《救护车使用情况登记表》。每次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车辆耗油数等都要登记清楚,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5、后勤科长根据《救护车使用登记表》对接送患者进行回访,是否存在私收费、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6、严禁公车私用,若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报后勤科长及分管副院长。

  7、除按相关规定免费出车外,外出车辆所收取费用一律上报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免费用车所产生的费用,核算转入使用车辆的.科室支出。

  8、救护车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财务科收取,驾驶员代收费用须按时上交财务科。

  9、所收取费用用于车辆加油、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开支,剩余部分按30%归用车科室,70%归后勤科用于车辆维护保养支出。

  10、驾驶员、医护人员差旅费按昆明、西昌150元/天/人、乡镇50元/天/人(含食宿费用包干)计发,由出差人员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11、救护车工作时肇事根据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由医院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负责并纳入本人绩效考核:

  ①酒后驾车。

  ②没有经医院同意自行驾车外出者。

  ③私人借车及外单位借车者。

  ④交由没有驾照者驾车。

  ⑤疲劳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等不按规定驾车者。

  四、车辆加油管理

  1、由后勤科根据行驶里程、路面情况、车辆油耗等核算用油量,要求每次出车耗油量不得超过标准的5%。

  2、车辆加油须有主乘人员签字确认,如没有主乘人员或负责接送病人用车时,须有后勤人员陪同加油。

  3、其他单位或私人借车时油费不属医院支付范围。

  4、加油发票须有后勤科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认真填写车辆用油登记表。

  6、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医院用车名誉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其本次用油量的2—3倍罚款,若发现加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相符时,将追查原因给予相应处理。

  救护车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任务。

  二、适用范围

  大方县鸡场乡卫生院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随时督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五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五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出诊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院办及分管领导,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院分管领导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管理制度 6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医院救护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救护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证驾驶。

  第八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三条除急救和夜晚业务用车时,需向领导申请,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如需急救和夜晚出车,可以不经领导批准,但出车后,严格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是确需要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及时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解雇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应。

  第十六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第十八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救护车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医院人员有其他需要须用救护车者,需经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和使用,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财务室审核签字,再交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救护车管理制度 7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罚款30元/次,一年中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罚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接解聘;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

  8、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救护车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力求安全、节约、高效,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驾驶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做到出车准点、礼貌待人。要爱车、护车,及时检查、清洗、保养和修理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行车时,要集中精力开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要保持车上备用胎、维修工具等必备用品的良好使用,长途出差时,要配备好急用药品、饮用水等相应物品,确保行车顺利。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须持有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或经办公室相关人员通知,出车时应及时做好《出车登记》。对无派车单出车或擅自改变派车单指令、绕道、变更地点、推迟返回等行为,均视为私自出车。发现违规私自出车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先口头请示,经办公室同意后出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证手机、小灵通正常开通,及时回复办公室呼叫,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因违章而发生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因违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分的',要相应扣去平时考核分。

  七、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油耗的考核。驾驶员按月如实、准确填报行驶里程及油耗量,办公室综合季节、路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标准,以此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并对节油效果明显的驾驶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加强监督考核。对违反制度者,按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作扣分处理,并视情节及认识情况给予待岗、下岗培训乃至开除等行政处理。

  救护车管理制度 9

  1、认真完成部门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2、每次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每月做好一次各部门用车统计。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医院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上好报警器等。

  6、认真做好车辆维护、按时保养及年审等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并且做好油料的.购买、交纳有关车辆费用等工作。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统计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8、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领导和普通教职工要一视同仁。

  9、出车送达时,未经用车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应听从用车人安排。

  10、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1、协助文印室做好资料装订工作。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有事离开医院应向办公室报告;

  14、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15、不得公车私用,如遇突发性公共事件出车时,不得借故或个人原因不出车,造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1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节约用油;

  17、负责医院职工的接送。

  18、做好出车记录,检修、保养记录。

  救护车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急救车管理,确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统一制定急救车管理规范如下:

  1、急救车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药品,所有用物保证质量、功能齐全,处于应急状态。

  2、常用物品包括:输液、输血、静脉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吸氧所需物品;急救包;吸引器及所需配件,监护电极片;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配电盘,手套等。

  3、常用药品:各病区根据专科要求及急救特点备急救药品,药品放置以规范并方便急救使用为原则。每种急救药盒内的药品应按使用有效期排列从左至右由远至近,先用最右边,补充时置于最左边(左进右出)。

  4、根据本病区急救车结构制定:急救车平面图、急救药品应知应会、急救药品一览表。

  5、急救车管理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无尘、用物齐全、规范。

  7、“急救车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物品最近效期登记表”附于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页,护理人员必须人人熟悉。

  8、各班依照急救车一览表进行交接并规范填写交接登记本,责任人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两次并进行登记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急救物品一次,红笔签名。(封车管理者见第九条)

  9、急救车封车管理:各病区根据急救车使用频率选择是否实行封车管理,如果实行封车管理须做到:

  (1)封车前双人检查,物品和药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并在封条上注明封车起止日期和检查者(2人)。

  (2)必须全封,封车时间为一个月。

  (3)急救或检查时方可打开急救车,一旦打开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检查后再封车。

  (4)急救车使用后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重新封车,并在急救药品物品登记本上记录(时间 使用后补充完整已封车)。

  (5)护士长做到周周检查,红笔签名。责任人每周检查登记(填写方式为:日期 急救药品物品完好封条状态 签名)。护士长、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急救车一次,进行登记签名,登记时间必须与封条时间一致。

  (6)班班交接检查急救车封条情况并登记签名。

  救护车管理制度 11

  1、抢救车内物资及药品由护士长和办公(总务、专业)护士负责管理。

  2、建立抢救车物资及药品交接班本,放于抢救车旁,并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数量。

  3、抢救物资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时检查,抢救药品在失效前3个月到药房更换。

  4、抢救结束后,由当班护士对各种抢救药品、器械进行及时清理,并填写“抢救车物资及药品交接班本”,再由护士长和总务护士补充、核对后贴封条并签名。若未使用,则每月由护士长和总务护士补充,核对后贴封条并签名。

  5、护士长每月对病室护士进行抢救物资及抢救技能培训一次,并进行抽查。每人必须熟记抢救药品的位置、用途、剂量、用法等,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抢救车封条需班班交接,并在“抢救车封条交班本”上签名。

  救护车管理制度 12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态。

  救护车管理制度 13

  一、为了提高我太原高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高效、安全、节约、科学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在生产、储备、调运等环节的快速联动机制,保证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物资的有效调度和供应,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应对高速公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交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应急使用与调拨、管理维护。

  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依照“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进行采购和储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储备管理;按照“快速反应、措施到位”的原则进行使用、调拨;按照“及时补充、合理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维护。

  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及职责:

  1、公司成立应急物资储备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公司分管副总任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决定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补充,并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调运所需资金予以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部门的申请,决定与应急物资储备使用、调拨通知。

  2、领导组下设应急物资储备办公室,设在养护工程部,主要职责: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拟定相关物资的采购和储备体系计划,请示领导组同意后实施;

  健全重要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信息库以及必要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促进应急救援物资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按照领导组的指令和授权开展与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的工作;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拟定补充计划和调整意见。

  3、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对职责管理的应急储备物资进行管理维护;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使用储备物资,报请领导组同意后使用、调运应急储备物资,应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五、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公路、桥梁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和应急机械。

  1、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等;

  2、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3、应急物资储备办公室要收集整理应急储备物资的生产、采购、储备、调运等信息,必要时与有关企业部门签订购销、代储、合作协议,满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4、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清雪车、平板拖车、运油车、发电机等,满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六、应急响应和储备物资使用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部门提出储备物资使用申请,上报领导组批准后,启动应急储备物资使用。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现有应急储备物资难以满足应急需要,领导组应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调拨应急救援物资。接到上级部门紧急储备物资征用、调运通知后,领导组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组织运力,调拨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时到位。

  3、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在每次救灾储备物资使用结束后,应当对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及时进行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根据物资的实际耗用情况及时补充。

  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1、应急物资储备办公室掌握应急储备物资动态使用情况,对各存储点物资的品种、数量、状态详细造册,掌握动态使用情况,定期更新,并监督存储管理部门认真管理。

  2、应急物资储备责任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救护车管理制度 14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x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x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

  ㈠正常情况下:

  ⑴提出申请;

  ⑵由分管领导审批;

  ⑶管理人员发货。

  ㈡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调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救护车管理制度 15

  为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检查、抢救、治疗,使急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一、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可能在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外伤如:车祸及其他原因致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血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3、妇科急症如: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羊水破裂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1、院前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③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相应的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④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腹内脏器破裂出血、妇科急症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立即通知专科医生直,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⑤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科主任或医务部主持会

  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首诊医师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病人应收入ICU。

  ⑥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护士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

  2、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进入急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2、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3、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②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血凝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④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4、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

  5、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应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

  6、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必须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五、报告和会诊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立即报告科主任,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并及时报告医务部(节假日和夜间电话报告),科主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部协助。

  救护车管理制度 16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

  救护车管理制度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信息联络组:

  警戒组:

  救护组:

  灭火组

  物资供应组:

  善后处理组: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负责本企业事故救援的指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人员调度。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紧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急救经验教训。

  (5)应急救援人员应服从统一调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擅离岗位

  二、培训和演练

  (1)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主持、组织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物资设备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救护车管理制度 18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7、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条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矿应急救援队伍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第三条

  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

  第五条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六条

  执行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通过学习、各类演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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