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时间:2023-09-27 08:42:29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通用1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值班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通用12篇)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

  为规范我公司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山西省煤炭行业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三、公司领导均应参加矿应急值守;各科室管理人员及职工参加应急值守;

  四、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所属煤矿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集团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六、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现场工作及安全状况都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七、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的各单位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八、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根据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九、公司应急值守人员接所属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应急值守人员。

  十、当天公司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公司应急值守室听班,其他值班人员夜间休息必须在矿指定房间休息。

  十、应急值守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或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具有应急值守资格的人员替班。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机发生的.各类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农机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合浦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合浦县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值班工作的责任部门,监理站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二、应急值班工作具体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领导由监理站领导担任,值班员由监理站全体职工担任。

  三、应急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值班人员如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到岗值班,由监理站领导同意调整其他人员代替,但必须保证按时到岗,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五、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安排好节日值班。

  六、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我镇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市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

  第六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值班员要将环境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4

  为了加强我分公司应急值守工作管理,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分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中的应急事项是指涉及本单位的突发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二条实行国家节假日安全生产值守制,领导轮流带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

  第三条值守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带班领导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值守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应急值守人员工作要求:

  1、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带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守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守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值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时,要提前请假,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因,并由调度室和办公室安排人员顶替值守,值守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守或值守期间无故离岗,必须严肃处理。

  3、值守人员要及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经理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处理,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值守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守人员要爱护值守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守电话办理与值守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守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事故发展、救灾等情况,并及时按要求汇总上报。

  6、值守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7、值守人员应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值守事项。

  8、值守结束应填写值守记录,并亲自签名。

  9 、非值守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值守室无故逗留。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5

  第一条、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科室、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考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当做好值守布置,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应急值守启动时期:紧要节假日期间、紧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点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别时期。

  第四条、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别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当布置。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适时、处置适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五条、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适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紧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注意把握收集紧要动态信息,依照紧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适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依据规定程序,适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实行必需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6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适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订立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检查站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我站各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站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站属车辆、船艇等救援气力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三、订立各类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依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习,确保全站干部职工谙习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把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适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服务大厅做到24小时为执法相对人服务,不受休息时间影响。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站领导干部担负,值班员1至2人,负责实在的值班勤务。

  五、完善各类应急培训,确保应急值班人员谙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制度,娴熟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做好上传下达。

  六、加强应急值班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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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坪山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6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

  3、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4、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备注: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深圳市区;

  3、如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4、值班当天,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安排当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长期执行(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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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一周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守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实等具体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员到岗尽职;处理偶发事件。

  4、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实等具体事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三、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夜间地安全管理,防范在这个特殊时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学校特设立安排校园夜间值班巡逻。

  1、校园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物管保安担任,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是思想品行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五十岁以下男性。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校园内认真巡逻,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学生公寓楼等重点部位。

  3、巡逻人员均为两人一班,具体巡逻时间见《夜巡人员职责》,巡查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主动排除,发生事故、案件、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置。

  4、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校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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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应急值班室担负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第二条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每月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安排拟定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应急值班室要保持与州委、州政府、县委,各乡(镇)、部门的联络畅通,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应急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四条应急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班工作要坚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的原则。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围绕办公室及全县中心工作,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或请假时,由带班领导按照值班顺序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值班员要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舆情及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第七条值班员要认真甄别来电来访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可疑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值班员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研判,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第九条接受一般性来文来电时,值班员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接受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报告。在报告中须选择通讯手段,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条值班员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交接班的.值班记录,防止处置发生断档。

  第十一条值班要使用专用《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做到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十二条值班员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特大事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0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1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本领,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订立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当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需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布置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当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把握本单位重点情况,适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乾净。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次序(精准明确到分钟)认真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认真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依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需时可帮忙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忙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当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

  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娴熟把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短时间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点、特别重点突发公共事件。重点、特别重点突发事件或事件自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点、重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需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需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做事项,必需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碰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需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进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祸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需时进行会商,然后依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看法,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紧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定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紧密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适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依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快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管。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2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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