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3 16:38:50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

  一、九不准 :

  1、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没有技术和质量交底,不准施工。

  3、未经隐检、预检及检查验收手续签认之前,不 准进行下道工序。

  4、没有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半成品不准用于工程。

  5、工地不准变更砂浆、险配合比。

  6、未经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不准从事该专业的 施工,做到持证上班、岗。

  7、严格按图施工不准任意变更图纸要求,凡须变 更的.事先办完手续后再施工。

  8、没有进行结构验收的,或未得到政府质检站同 意不准进行装饰工程。

  9、留有大量回头活,不准进行油漆、刷浆施工。

  二、四不验评 :

  1、班组不认真自检,无自检记录不验评。

  2、分项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本工序之前不验评。

  3、砂浆、混凝土没有R28强度结果的分项不验评。

  4、分项工程完成后,工长不组织质量检查不验评。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2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当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作进行施工。

  (5)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前人员责任。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防止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装置设备的检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项目包括工业安装、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房屋修缮、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道路维修、防腐保温、装置及设备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在股份公司各炼化企业从事服务项目的外来施工队伍,包括设计方、设备制造商、施工承包商、检维修承包方、工程建设承包方、工程监理承包方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炼化企业法律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的法律审查,并负责合同管理。

  第六条各级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资本性支出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交底,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订风险削减措施,并检查落实,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日常检维修项目及修理费支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技术进行工程交底,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订风险削减措施,并检查落实,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第八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评价及现场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对承包商的资质准入和合同要求

  第九条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前,由炼化企业法律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与确认,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承包商不准承担服务项目。

  第十条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市级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人员操作证》,证书的种类、数量应达到从事服务项目的需要;

  (二)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应具备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作业要求,安全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三)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有足够的安全环保专业管理人员;

  (四)有可靠的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并提供服务项目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

  (五)安全设施、急救器材、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能够满足从事服务项目的需要;

  (六)安全环保业绩、技术力量、员工人数以及机械装备能够满足工程项目作业要求。施工机具、设施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能够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有不少于五年的石油化工项目承包经历;

  (八)禁止无证和临时性的农民工进入石油化工装置现场从事涉及到工艺和设备的检修工作。

  第十一条由炼化企业法律部门、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合法性、技术水平、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审查确认后,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安全环保处提交资质等级证明书(提交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网络名单、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特种设备、厂内专用机械及安全设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备案。经过相关资质审查后,承包商到工程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订《检维修﹙施工)安全环保合同》和《服务项目合同》。未办理安全审查和签订安全环保合同者,禁止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临时追加的项目,应按程序补签安全环保合同和补充安全环保措施后方可实行。严禁未签安全环保合同就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环保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的,项目所在单位有权终止作业。

  第十三条凡未签订安全环保合同的服务项目,各级安全环保部门不予进行入厂教育,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安排施工,审计监察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四章安全环保教育

  第十四条炼化企业与承包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和安全环保合同,两个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到项目所在单位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由双方建档登记,考试成绩存档一年,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件。承包商各类人员未经安全环保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厂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由业主主管部门备案检查。

  第十五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各类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项目所在单位办理的有关证件,作业中发现无证指挥者和无证操作者,一律按违章作业处理,项目所在单位有权停止其作业。

  第十六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对变动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第五章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施工承包商在检修施工进入有限空间、动火、高空作业、起吊作业、临时用电等每一个作业过程装置检维修要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施工承包商严格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要全面掌握作业点的生产工艺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的生产与施工双方,要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检维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甲方施工主管部门和乙方人员应该全过程现场监督,监护人员要全程在施工作业点监护。对于装置检修存在交叉作业的区域,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有效的隔离和警戒措施,夜间施工做到照明和联络等手段有效,现场有专人统一协调工作情况,做到监护到位。

  第二十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根据服务项目所在单位在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告知的作业危险源,进行作业风险识别和评价,提出作业风险因素削减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安排作业区、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所有布置须经工程服务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工棚要提交申请(并附有具体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搭建。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承包商和项目所在单位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井、沟等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要设有红灯警示,并做好防护。施工和检修机械、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要严格实施制定的控制环境污染的措施。对重要环境因素,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措施。在施工作业、清理设备等过程中确需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其预处理的措施、排放的方式、路线要按照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进行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各种特殊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作业票”,以备检查。

  第二十五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按作业性质佩戴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中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占用消防通道。如作业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承包商必须到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在规定期限完工后,要立即恢复。

  第二十七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的进入厂区的施工车辆要按规定办理“临时通行证”、携带灭火器、配带阻火器,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遇有异常情况,施工车辆要听从项目所在单位的指挥。

  第二十八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施救,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单位,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第二十九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应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恢复施工作业场所原有的环境面貌,并经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必须组织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特殊任务作业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十一条各炼化企业应该要求承包商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承包商作业期间的违章违纪,应由项目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发生的事故,按“安全环保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4

  一、现场新设食堂必须办理县(区)级以上卫生部门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防疫部门所颁发的健康证。

  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整洁、卫生,统一身着工作服、工作帽,食堂内禁止住人。

  四、食堂内灶台、案台必须贴面砖,操作时生熟案必须分设并有标识,职工食品加工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五、食堂内应加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通风,并应设置纱门、纱窗、纱罩、灭蝇灯等灭蚊蝇措施;门扇下端应设置不低于30厘米的铁皮包装,下门缝不大于1厘米,防止老鼠进入或啃咬。

  六、食堂内食品物品必须分类上架存放并有标识,食堂内不得兼做宿舍。

  七、必须保持食堂内外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池,泔水桶加盖,并保持干净卫生。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5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大队各二级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地灾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大队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资质使用费用

  向大队内使用公司资质中标的各二级企业收取项目中标金额的1.0%作为公司的资质维护费用。

  三、招投标、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若需组织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招投标工作及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由资质使用部门向公司总经理,调配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费用由合作人负责(按1500元/人次计取,差旅费、住宿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资质使用部门与业主进行合同洽谈,经大队经管办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资质使用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中标项目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再根据合作人编制的工程进度申请书支付工程款(合作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合作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资质使用部门根据大队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大队财务科存档、一份交大队经管办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资质使用部门权利及义务

  (一)工程质量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资质使用部门应主动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大队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3、根据合同要求,资质使用部门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资质使用部门监督合作人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资质使用部门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资质使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资质使用部门应派施工员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9、资质使用部门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二)及文明施工管理

  1、资质使用部门要求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队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6、按公司以往现场的范本落实“七牌一图”,划分工作、生活区域,做好“二报”(即当日完成工作情况和次日)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7、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三)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5、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五、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项目的工程资料由资质使用部门联通合作人完成,需配合大队档案室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并提交业主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六、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七、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施工合同所签保修金额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资质使用部门连同合作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资质使用部门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责令资质使用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人的保修金。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6

  随着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如何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引起了我国建筑业的思考。一直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并不是很规范,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什么?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的任务内容

  建设工程管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三、建设工程管理措施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区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的将员工素质提高。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的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7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8

  一、总则:

  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以上定义出自gb/t13339—91标准。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内外部损失计算

  1.凡因设计、制造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所造成的材料报废需超定额领料时,必须由所在车间检验员对其报废原因进行判定,并开具报废单。车间凭检验员签字认可的报废单及领料单方可重新领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对于车间超定额领料同时各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各车间超定额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统计损失情况。

  2.凡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或设计、上道工序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损失按14元/小时计价;属供方厂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则返工、返修损失按其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时计价;若供方厂有能力对自已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返修的,则按因其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14元/小时计价;因供方质量问题,但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让步接收的,其损失根据该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资总额5~10%计价。上述损失每月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汇总统计,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售后服务领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费材料、整修材料)必须在领料单用途一栏详细注明领料原因,并经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领料,(质量管理部做好台帐),否则仓库保管员不予发料,同时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售后服务领用材料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及损失统计。

  4.凡因供方厂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工费按14元/小时计价,同时销售部售后服务每月将外部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服务人工费、索赔费、退货损失费等)于当月26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统计损失情况。

  五、索赔类别(略)

  六、索赔

  1.每月5日前财务价格部根据上月各部门上报的内外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列出详细的损失明细报表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2.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接到内外损失明细报表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内外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共同判定并进行责任分解,按上述索赔规定列出详细的索赔清单(索赔理由、人员、金额)报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向供方索赔的由财务价格部执行,向本公司员工索赔的由组织人事部执行(在每月工资中扣罚)。

  七、相关规定

  (一)对生产过程中连续失职行为的`加重处罚

  1.同一操作者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问题二次以上,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索赔;当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同样问题,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200%索赔,同时作下岗处理。

  2.内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质量故障,原则上由本工序进行返修,否则由生产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时按1.5倍返修费用计价。因未及时返工返修而耽误按时交货或入库的,除按本规定执行质量损失索赔外,再对责任者追加扣罚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现质量损失,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扣罚,车间负责人按质量损失的5%扣罚。

  (二)对不合格品转序和出厂的处罚

  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关人员如:仓库保管员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作隔离而导致不合格品转序或出厂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发生二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2.车间操作者擅自将不合格品进行装配,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发生二次,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车间负责人擅自决定使用不合格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3.成品未经检验合格就交付放行的,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行政处理(如下岗、待岗等)。

  (三)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处罚

  对因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损失,按上述规定的处罚比例进行索赔。第二次按75%比例索赔;第三次按100%索赔,当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责任人予以下岗处理。

  (四)对违规采购的处理

  凡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限期三天内退回更换,未能及时退回的按采购金额50~100%扣罚;年内累计发生三次的作下岗处理.

  八、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届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解释。

  2、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

  3、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公司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本公司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0

  一、每个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责,人人监督。

  二、宿舍内要保持良好、清静的生活环境,不准高声喧哗、高声谈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各种生活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放置整齐,个人生活用品要勤洗勤换,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鞋子成双,毛巾统一挂在一起。

  四、宿舍内外要保持环境整洁,坚持每天扫一次,每星期大扫除一次,做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玻璃窗明亮,地面无痰迹、无烟蒂、室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乱倒脏水。

  五、施工人员在白天、晚上要注意休息,宿舍内严禁聚众赌博,严禁打架骂人。职工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讲究语言文明、遵守“七不规范”。

  六、每个宿舍人员必须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如果发现全部没收并按奖罚制度对照进行处罚。不准用大功率的灯泡或小太阳灯取暖、烘烤衣裤。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严禁放置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其它有害的危险物品,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七、工作中间休息时间不准饮酒(包括加夜班的'休息时间)。

  八、施工人员未经班组长许可,严禁将外界人员带入宿舍,未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不准留宿外界人员。如擅自带领外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谁带入由谁负责。

  九、工地人员不准偷拿别人东西、钱物,不准偷拿工地财物,不准偷拿外界财物进入工地及宿舍。

  十、建立宿舍轮流值班制度,每间宿舍由一名专职固定人员进行督促,落实卫生、清洁、整齐等工作,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罚,有权停止其上班工作的权利。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1

  一、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质量员、技术员、施工员等为成员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制度。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检查督促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组织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项目工程要对各级技术人员建立明确的职责范围,以达到各负其责,各司其事,充分调动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国家技术政策,搞好技术管理,促进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保证工程的质量。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6、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1、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3、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保证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督促实施。

  4、参加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制度、保证措施。

  5、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工作。

  6、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7、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8、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安排重点难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旁站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或罚款。

  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

  2、负责组织自检,互检活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

  3、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重点抓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作。

  5、组织生产作业人员参加技术学习,针对影响质量关键因素,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

  6、协助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防治办法。

  1、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2、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8、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组织研究制订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

  3、督促检查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5、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项目人员开展质量活动,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

  6、带领全项目部管理人员,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组织本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4、主持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5、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6、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7、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8、指导质检员、施工班组的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半成品)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实施罚款。

  9、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防治、改进措施。

  10、经常听取质量检查的汇报,积极支持技术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11、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贯彻执行。

  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检及验收交接工作。

  5、参加班组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工作,分析工程质量,随时掌握质量动态,深入班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

  7、督促并协助现场单位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8、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要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1、熟悉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并对各工长、测量工和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严格按照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标记和施工日志。

  3、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鉴定和技术复核。包括对工程测量的控制轴线、标高及坐标位置的复核,对基础尺寸、标高及砌体轴线位置、构配件位置的复核,对材料、工程质量的鉴定等。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2、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3、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4、参与施工质量技术攻关,对保证施工质量提出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1、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单元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一、凡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并签证,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检查应及时。先由队内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验收。

  三、检查中发现地质与勘察不符,不能擅自处理,应及时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约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四、检查时除按工程报验单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长度进行询查,将询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五、隐蔽工程报验资料规定全部打印,签字用碳素墨水的钢笔填写,字体工整。

  六、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七、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八、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九、对关键或重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进行现场录像,保留视频资料。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一、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阶段性检查评比中,质量满足要求,工程验收被评为优良级的,受到建设单位通报表扬的相关人员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在阶段性检查评比中发现质量问题,受到批评的,未达到优良级标准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因人为因素造成返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阶段性奖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为提高质量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实现交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单位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操作如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一、为坚持执行各种测量制度,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项目部需成立施工测量小组负责项目部管段内的中线、水平的测量,负责建筑物的控制点的复测,以及施工所需的中线点、水准点的布设。

  二、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制度,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施工过程监控测量及竣工测量等每次都必须进行双检。

  三、交接桩实行记录签认制。无论是从设计单位接桩、精测队交接桩,还是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测量交接桩,都必须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重要桩点需有图示说明。

  四、坚持复测抽检制,对所有精测资料必须再次复核后方可使用。通过严格执行各种测量制度,施工的结构物的几何尺寸都能达到设计要求,从而使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得到了保证。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复核签字后方可下发。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先进的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及检验工作。

  二、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试验单。

  三、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认达到标准时,才能投入使用。

  四、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及时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及时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

  五、各级试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的各种便利条件。

  一、定期召开质量教育教育专题会议,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

  二、每周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工作总结,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将工程质量抓到实、落到位,定期对质量教育的内容进行考核、再教育,彻底消灭理论上的错误,正确指导施工。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2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1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

  1.2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1.2.1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1.2.2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2.3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2.4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

  1.3会议要求:

  1.3.1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

  1.3.2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1.3.3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2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

  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2.4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1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3.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3.3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3.4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5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

  3.6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

  3.7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7.1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

  3.7.2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

  3.7.3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3.7.4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

  3.7.5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

  3.7.6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3.8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3.8.1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3.8.2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

  3.8.3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

  3.8.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3.9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10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3.11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

  3.12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3.13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

  3.14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15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

  3.16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3.17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18检查与考核

  3.18.1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

  4.1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

  4.2.2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4.2.3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4.2.4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

  4.2.5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

  4.3不定期安全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

  4.3.1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4.3.2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

  4.3.3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3.4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3.5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3

  1目的

  工程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为了正确的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对设计变更予以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及直接作业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施工设计的有效版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职责

  项目部工程科是设计变更控制活动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发放及移交归档的管理。

  各专业分公司负责将所接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时发放至各施工图使用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

  3.1设计变更的提出、申请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工程科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专业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以确保设计图纸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有不适宜或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或者由于其它施工方面的原因等要求变更设计的`,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由工程科负责提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3.2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和标识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接收。

  在接收设计变更通知单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文件编号及其完整性,填写文件接收单,进行分类、登记和标识。

  3.3设计变更的发放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发送至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变更发放前应由工程科填写文件发放审批单,由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确保相关部门和施工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设计变更。

  工程科资料管理员按照批准的数量和范围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履行发放手续,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单。

  工程科保留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原稿)。

  3.4设计变更的实施

  各专业分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标识,实施变更。

  3.5设计更改的保管、移交和归档

  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班组及施工人员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台帐。

  工程竣工后,设计变更随同整个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进行移交、归档。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4

  1、在物管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2、独立处理管理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巡楼,处理投诉,保安监察,检查清洁,编写报告,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3、工作岗位细则

  (1)巡楼检查:按规定的巡楼路线和要求,每天上下午各巡楼一次。巡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问题。

  (2)清洁检查:注意入口大堂、升降机内外、各层走廊、墙壁、消防喉辘、灯罩、楼梯扶手等清洁工作情况。

  (3)设施检查:检查电梯房设备是否正常;各层走廊及楼梯电灯、电信箱、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升降机(指示灯)运行是否正常;大厦入口大门是否正常;对讲机监控系统是否损坏;中央排风是否正常;玻璃窗、墙壁及地面、天花板、物业范围内的.其他设施有否损毁。以上各项如有问题,应立即登记、发单,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做好跟踪工作,多次未能解决问题要向领导作出书面报告。

  (4)保安监察:检查保安员的值岗情况,保安员是否留意出入大厦的人员,是否按照巡逻路线巡视,交通管制情况,如实填报巡逻表。

  (5)投诉处理:业主如有投诉,应做好记录,及时正确处理,如不属本公司责任,应解释清楚,并将所有投诉记录在投诉日记中。

  4、熟悉掌握各业主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姓名、方位、物业经营情况及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交纳情况等。

  5、认真做好每月定期的有关工作,比如抄水、电表,并统计。报领导核对,整理管理费的单据并发至业主;发催交单、上门催交管理费,对迟交和欠交管理费的业主要深入了解,提出解决办法,既要及时处理,又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期完成管理费交纳任务。

  6、按有关规定严格管好各商铺装修工程监督工作,随时检查防火及安全措施,切实要求做到工程规范化。

  7、检查监督维修工作的质量,提出处理意见。

  8、熟悉掌握国家的有关法规法令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奖惩条例。按时编制管理报告,参加有关会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0、密切与保安队、维修队、财务部门联系,协同工商、税务等单位搞好市场的经营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5

  1.施工员要严查质量,在工程上有任何质量问题,要立即上报。

  2.施工员要保护各班组成品,不能允许工人破坏成品。若那个班组成品破坏而施工员不管不问,一经项目经理发现或他人举报施工员必须给被破坏的`班组一个解释。

  3.施工员要严格按照项目部的施工计划安排各班组的相关任务,一定要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若没完成,一次罚款伍佰元。

  4.各班组有什么需要或问题,施工员、技术员要立即给予解决,若解决不了必须上报项目经理。若给各班组解决不了又不上报项目经理,一经发现施工员、技术员各罚款伍佰元整。

  5.施工员要负责质量、安全、进度、材料等,统筹全局,抓住重点。施工员要与技术员相互配合,要与各班组协调共同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项目管理制度范本09-26

学校项目管理制度12-30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09-06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05-10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03-19

分包项目管理制度11-22

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11-12

绿化项目管理制度11-12

扩建项目管理制度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