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8 10:07:00 制度 我要投稿

内部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1

  一、部门职责

  (一)协助集团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起草、审核集团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并对条款的合法性负责;

  (三)参与项目评估并对集团公司合同进行评审,提出法律意见;

  (四)整理汇编公司业务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公司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帮助公司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六)审核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等事项;

  (七)为内部劳动争议、民事调解提供法律帮助;

  (八)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员工法制观念,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专题法制宣传教育;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机制

  实行部长负责制。其他人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紧密配合部长工作,共同完成部门任务,共同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

  三、人员分工

  法律事务部人员由部长、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组成,其中部长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专业性工作,法务专员负责事务性工作。

  四、部长职责

  部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权):

  (一)全面管理本部门事务,带领本部门完成公司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以部门名义签署各项文件、文书;

  (三)对本部门工作的各项事务享有最终决定权;

  (四)其他职责(权)。

  五、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处理本部门的各项事务;

  (二)负责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三)就专项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协助部长建立法律管理制度;

  (六)办理由公司自行处理的诉讼案件;

  (七)协调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

  (八)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六、法律专员

  法律专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法律顾问处理各项事务;

  (二)收发文件、招待等常规性事务;

  (三)对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授权委托书管理以及部门管理的其他事务进行登记、监督、跟进;

  (四)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五)其他事务。

内部管理制度2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内部管理制度3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餐厅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三德公司综合部为餐厅临时兼管部门,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保证餐厅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

  2、管理内容包括:食品价格的评估及选择、餐厅卫生、饭菜质量、监督餐厅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对餐厅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负责餐厅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6、负责对餐厅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餐厅经营

  餐厅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餐厅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五、餐厅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餐厅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③餐厅关键岗位必须要具有专业技术。

  2、餐厅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餐厅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的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存在(残留);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灰指甲、白癜风、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者上岗;

  ⑤每天工作前或饭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不用手指抠鼻孔、牙缝以及耳朵,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以及做其它不卫生的动作。

  3、餐厅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餐厅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主管领导反映;

  餐厅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管理;

  餐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述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将受到公司处罚。

  餐厅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⑤每餐准时开饭。按时上下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⑥派发饭菜时,对员工要一视同仁,不准打人情菜。

  ⑦就餐客人不走,餐厅人员必须要留一名厨师和一名服务员,少一不可,发现者将按制度进行处罚。

  六、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①由专人按需配合采购,专人验收,对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

  ②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③专人每个工作日对餐厅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有权报告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⑤大宗主副食品采购要由公司审计部统一采购,每两个星期进行一次,由审计部、厨师长参加。大宗采购既要注重价格,更要注重质量,应该选择最优的厂家。

  2、食物卫生要求

  ①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②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3、安全卫生规定

  ①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②餐厅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③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

  ④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⑤ 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⑥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4、环境卫生规定

  ① 每次就餐完毕,餐厅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

  ② 冰箱、冰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③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④要节约水电燃料,坚持做到人走水关、灯关,不随意浪费。

  ⑤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天然气阀门、关好门窗,做好事故预防和防盗工作。

  七、各岗位职责

  1、餐厅经理

  在公司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餐厅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实行经理负责制,餐厅经理为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餐饮工作责任人,独立处理日常事务,对餐厅的各项工作负责。

  抓好本餐厅的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做好服务工作,降低成本,勤俭节约。

  经常主动征求用餐者意见,及时改进餐厅工作。

  严格水电管理、节约能源,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认真执行公司制订的有关餐厅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大胆管理。对不服从分配、出勤不出力、消极怠工、服务态度差、经劝导仍不改正者,可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公司处理。

  ⑥抓好服务工作,合理调配餐厅人员,避免因人员安排原因出现的不顺畅现象。

  ⑦做好餐厅就餐刷卡工作,饭菜酒水等消费品的清点登记和签字工作。

  ⑧做好主副食品入库验收、核对及出库手续工作。

  ⑨确保库存食品不生虫、不霉变,防止腐烂变质。

  ⑩做好库管物品计划管理,合理提出采购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库存。

  每周做到日清周结,按月协同财务做好盘点工作。

  库存食品及原材料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记明显,建立原材料进出帐簿,保证帐实相符。

  协助其他岗位做好餐厅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厨师长

  ①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餐饮行业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对食品菜品和面点质量负责。

  ②负责制定一周食谱,并做好落实。

  ③负责定时、定点开饭,并保证员工用餐质量。

  ④负责制定并落实炊事设备的维护管理。

  ⑤负责监督厨房内环境卫生。

  ⑥负责监督指导炊事人员安全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⑦树立节约意识,合理使用水电气,减少成本开支。

  ⑧不断提高炊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炊事标准,增加菜品种类。

  ⑨合理支配和督导厨房内人员的工作,并具有监督权、惩处权,任免权。

  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服务员

  ①服务员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②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③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④定期对餐厅桌椅、餐具等进行清毒。

  ⑤文明服务,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地精神面貌。

  ⑥为客人上菜、分菜、斟酒,收换餐具,服务客人就餐。

  5、面点师

  ①负责按就餐人数合理准备所需的各种面点、馅料、配料及调味品。

  ②严格按照面点生产工艺制作早午餐、零点、大型聚餐等所需的面点并确保其质量。

  ③妥善保存剩余原料、半成品、成品。

  ④负责维护、保养制作面点所需的设施、设备 。

  ⑤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卫生。

  ⑥负责监督食用油、面粉等原材料的质量。

  ⑦积极帮助厨师配菜,清洗餐具。

  ⑧变换面点,更换口味,吸引各职工前来就餐。

  餐厅每位员工要对自己所分配的任务各尽其责,物尽其用,在保证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比较繁忙的同事,哪里忙哪里上,要协调一致,团结友爱,服从安排,共同搞好餐厅内部各项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职权

  审计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

  4、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公司领导做出制止决定;

  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

  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

  (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三)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提供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人员的责任

  (一)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制度、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三)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严谨性负责。

  第三章 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审计对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四)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审计范围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

  (三)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四)开发项目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六)企业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七)其他认定应当审计的事项。

  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全面预算;

  (四)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部材料价格信息资料库等;

  (六)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及投资计划;概算批复及概算调整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工程设计、竣工图纸、设计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及其它有关签证;全套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会计纪要和验收证书;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及取费证书;

  (七)自建设之日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它与工程财务核算有关的资料;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垫付材料款清单;项目部初审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章 审计类型、方式

  公司审计类型包括:

  (一)日常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是指对公司开发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四)其他专项审计

  1、任期审计。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以及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方式有:

  (一)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所在地进行审计,后者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协助提供生活条件。

  第五章 审计内容

  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全面预算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六)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七)各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

  (八)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十)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 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

  (二)书面通知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四)提出审计报告,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同意后做出审计结论。

  (五)下达审计决定。

  (六)复审。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如果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审。

  (七)进行后续跟踪审计。

  审计过程注意事项:

  (一)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部门/人员出示由总经理签发的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三)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四)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应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五)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提出制止意见。

  第七章 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原始资料。

  审计档案管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审计人员有权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之遵纪守法、取得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情况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拟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下发后执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财务部

内部管理制度5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某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专业术语

  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 管理部门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

  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产品或服务,如展位,广告,展厅。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产品(服务)或生产、销售环节较为复杂的项目。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

  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

  1、结算周期

  财务季度为核算周期。

  2、结算方式

  收入、成本及收益实行内部核算分配,不进行资金划转。

  3、结算依据

  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

  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3)销售方直接与购买方或购买方的客户签订合同。

  4)交易完成,财务部门依据内部交易结算单,确认内部结算收入,分配内部结算成本,划转内部结算收益。

  第七条 原则上客户资源属集团公司所有,各子公司内部可共享使用。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内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0、泄露公司秘密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范本如下:

  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

  甲方:敦煌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根据敦煌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实现计划成本控制额元,公司与项目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内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招聘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与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则与纪律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司将对每位符合基本规定的应聘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

  二、适者聘用:公司将依据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价值观、人品素质和职位任职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

  三、近亲回避原则:公司不考虑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应聘。

  第四条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标准及职位任职要求

  第五条用人基本标准。

  一、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符合公司倡导的价值观。

  二、年满16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四、没有肝炎、肺结核等急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条所招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相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为保证满足用人需要、保证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门须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对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计划。

  综合办公室依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用人部门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说明招聘要求。

  二、审核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明确要求应聘者提交《应聘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对照任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对于这些材料,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则、基本用人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三、笔试:为考察应聘者对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笔试,笔试题库由用人部门根据职位工作需要设计与提供,综合办公室随机抽取试题组织考试,并指定人员阅卷。

  四、初试:主要根据用人基本标准考察通过笔试的应聘者的价值观、精神风貌、职业形象、职业性格、求职动机;初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初试评价表》。

  五、复试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据职位任职资格要求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基本要求并对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协作能力等进行发展潜力判断;对应聘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复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复试评价表》。

  第八条聘用审批:综合办公室对所有通过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聘用审批表》,对拟聘用人员报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聘用。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管理制度8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内部管理制度9

  团队管理:

  实行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制,各职能负责人对总负责人负责。(职能部包括组织实践部、外联部、财务部、后勤部)

  团队制度:

  1、团队成员均为自愿加入项目小组,热爱公益事业;

  2、团队成员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以团队利益为核心开展工作,统一着装,统一就餐,团结协作;

  4、项目实施期间,团队成员若不能参加,需请假,说明原因,并且记录备案;

  5、团队成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每日晚间召开例会(总结当天活动,布置第二天的'工作),团队成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7、维护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誉,不得以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和商业行为;

  8、团队内部出现重大分歧,采取民主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的决策有效;若经三次表决,仍为达到要求票数,请指导老师裁决;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促进集团公司内部机构之间的纵向、横向沟通协调和联系,通过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法,使有关信息在集团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之间得到及时传递,建立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集团及各子公司政令畅通,存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在集团内部形成团结协作、目标一致、和谐的生产经营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集团经营管理活动涉及到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职责

  1、集团总经理负责集团内部沟通渠道及氛围形成与促进;

  2、各子公司常务副总负责子公司内部沟通渠道及氛围的形成与促进;

  3、各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部沟通的协调,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沟通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5、总部行政部为集团公司沟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总部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沟通联系,负责内部沟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传递、分析、处理及反馈;

  6、各子公司行政部为子公司内部沟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常务副总做好子公司与总部之间的沟通联系,负责沟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传递、分析、处理及反馈。

  7、其他部门负责内部沟通过程中职能管理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的传递、分析、处理及反馈。

  8、总部各部门负责与子公司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

  9、全体员工按规定向上级主管请示、汇报,并保持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有效沟通。

  四、内部沟通反馈的原则

  1、双向互动

  2、实事求是

内部管理制度11

  一、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二、严格执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公外出时,需先填写外事单,并注明事由和时间,由领导签字认可。

  三、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加班,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加班表。根据公司及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在本内可申请调休。

  四、上班时间不允许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在线观看、下载影视剧,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五、对于部门负责人安排的业务,不允许拒收,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六、上班期间禁止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须离开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七、对于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各个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八、员工应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在与合作单位的.全程服务中严谨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九、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管理制度12

  为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与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公司食堂为公司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一)公司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全部职责。对前来就餐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二)公司食堂实行办公室领导下的厨师长负责制,其他炊事人员要服从厨师长的管理和调遣,尽心尽职的做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应全力保障公司干部职工工作用餐及公务招待,经常征求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业务技术,确保饭菜品种质量,并不断翻新花样,努力做到每周内菜式不重复。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食堂工作人员应在各餐厅供餐全部结束后方可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方可就餐。

  二、采购管理

  (一)实物采购

  1、严格按照预定食谱实施采购(食谱制定通常根据季节性变换和市场情况,安排在每周五进行,由食堂分管负责人审批,每日提前公布)。

  2、坚持定点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定点采购比质比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零星采购物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与市场调节价相符,采购供应由厨师长负责。

  3、采购食品应防止途中食品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要严格遵守采购食品和原料的及时过磅、记录、报账制度,健全相关手续,不拖账、挂账。

  4、熟悉各类食品和原料的品种、用途,掌握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

  5、虚心听取就餐人员对食品的合理意见。

  (二)实物管理

  1、实物验收要严格按照“一定、二验、三签”的制度执行。即明确专人按食谱购菜,两人同时过秤验收、核价、填单,由购菜人、验收人、负责人三方实施联签交会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要不定期进行实物抽查,如出现差量或霉变现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严格财务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建立“物品出入账”,经手人必须签字或盖章,食堂专用代金券要日清月结,杜绝一切漏账现象发生。

  (三)成本核算

  1、伙食费实行独立核算。公司工作人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后方可到食堂就餐;基层工作人员办事需就餐的凭白色就餐券就餐;外来人员(含代伙人员)在食堂主管部门许可下凭购买的红色就餐券就餐;公务接待须在公司食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管负责人对日消耗情况要及时做好统计工作,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确保优质服务。

  三、卫生管理

  (一)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每年组织一次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公司认为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应及时调整。

  2、工作期间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

  3、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等。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二)厨房、餐厅卫生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

  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日清扫、擦净,每周一大扫,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卫生整洁。

  3、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消毒、三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4、厨房、餐厅卫生包干区落实到人,要求做到墙面洁白、无蛛网、浮灰,厨房无油污,桌面、凳子无油迹,地面光亮。

  (三)食品卫生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食品实行“分类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4、食堂库房应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5、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销售隔夜饭菜。

  四、安全管理

  (一)安全使用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液化气瓶、减压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随时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三)熟练掌握油气灶、蒸气、电器、灭火器的操作方法。认真操作,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接待管理为便于操作,食堂招待在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同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接待步骤接待部门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必须按招待审批程序逐级签字,食堂负责人凭审批单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接待部门可提前通知食堂负责人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二)招待标准凡在公司食堂安排招待,食堂负责人应根据来客单位性质、事由、人数或直接根据领导指示确定标准并督促实施。

  (三)酒水出入库及标准酒水出入库统一由仓库保管员按出入单进行填写,餐厅使用数量由厨师长填写,仓库保管员核对,陪同人签字。酒水标准通常随招待标准高低而确定,必要时也可根据来客事由、人数或公司领导安排确定。

  (四)结算程序每次招待结束,督促和检查食堂采购员及时做好票据核对与签字工作,同时完善食堂招待费审批单的补签一并上交财务,以确保食堂财务账目当日核对入账。

  (五)奖励方法鼓励公务接待在食堂进行,对食堂工作人员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奖励。

内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完善调动手续,确保工作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统筹安排、兼顾全局、科学有序、注重实效”为目标,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从严把握工作调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直属事业单位(含区内学校)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调动计划

  第四条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在规定编制、职位(岗位)空缺内进行。

  第五条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直属事业单位(含区内学校)如有调动需求,需在每季度最末一个月中旬上报下一个季度工作人员调动计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按照单位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目标拟定工作人员调动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及急难险重工作需求,经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凡在编制范围内同意调出工作人员后,该单位出现的空缺原则上不再补充同类人员。

  第三章调动条件

  第七条调动条件

  (一)直接调动

  1.工作积极主动,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与拟调入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

  (二)遴选调动

  参照公招相关要求进行,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动:

  1.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对工作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调动程序

  第八条调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

  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情况、本人调动申请、选调方案、拟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拟调人员基本情况、调出单位的意见和鉴定材料、用人单位的意见以及双方单位分管区领导的书面意见。

  (二)审核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原则,结合用人单位、调出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核实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并核查调动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拟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区委编办对用人单位编制及职能职责等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征得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同意后,向用人单位发放《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审批表》。

  4.用人单位填写《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审批表》,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批

  1.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上报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研究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2.对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人员实行会商制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商提出意见,上报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

  第九条在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公开透明,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第十条调动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管理制度14

  (1)岗位责任制。

  会计电算化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工作岗位包括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和数据分析等。

  (2)操作管理制度。

  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②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③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④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②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③对正使用的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等要有审批手续;

  ④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

  ⑤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4)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以书面形式保存的会计数据。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由专人负责;

  ②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重要的会计档案应有备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③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

  ④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

内部管理制度15

  1.目的:

  公司内部资料有利于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成立编委会负责内部资料的组织工作。

  3.2编委会由各单位指派一名人员组成,并由编委会选出编委会主任一名负责编委会的日常事务。

  3.3编委会成员在此项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个人考核的参考指标。

  4.内部资料组织

  4.1为了提升内部资料的制作质量,各单位领导应重视内部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4.2各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记者,负责本单位内部资料的采集工作。

  5.内部资料不得有如下内容

  5.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5.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5泄露国家秘密的;

  5.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5.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5.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酬劳:

  内部资料鼓励原创,并经编委会确定后予以一定奖励。

  7.工作流程

  7.1各单位指定的记者或编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内部资料;

  7.2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内部资料;

  7.3将内部资料报送编委会;

  7.4编委会对收集到的内部资料汇总、筛选、编辑,制作内部资料初稿;

  7.5将内部资料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7.6汇总定稿;

  7.7分送公司各单位。

  8.附则

  8.1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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