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04-25 07:02:3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2

  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吗?如果你看过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忘记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你会对他的神通广大、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特点所吸引。

  福尔摩斯开平时是一个沉默寡言、喜怒无常的人,也是个冷酷之人。其实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英格兰大侦探,他也酷爱音乐,拉得一手好琴。他有许多朋友、高贵贫贱都有,他还常常调动街头流浪儿为他刺探情报、通风报信,他还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得力助手——华生。福尔摩斯时时刻刻不放过人的心态、衣着、行动,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福尔摩斯可以从对方身上的一点泥土推理出对方曾去过哪,可以从一撮烟灰知道对方的地位,从步距推断对方的年龄……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魔犬》,这章是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气氛神秘有种种悬念,看到惊险的地方使人胆战心惊,小说中写了这样一段话:“可是使这三个胆大包天的酒鬼毛骨悚然的既不是少女的尸体,也不是躺在她近旁的.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尸体,而是站在修果身旁撕扯着他喉咙的那个可怕的东西,一只既大又黑的畜生,样子象一只猎狗,可是谁也没见过这样大的猎狗。正当他们看着那家伙撕扯修果?巴斯克维尔的喉咙的时候,它把闪亮的眼睛和直流口涎的大嘴向他们转了过来。三个人一看就吓得大叫起来,赶忙拨转马头逃命去了,甚至在穿过沼地的时候还惊呼不已。据说其中的一个因为看到了那家伙当晚就吓死了,另外两个也落得个终身精神失常”。让人看了毛骨悚然。不得不不为福尔摩斯担心,同时更想去了解最终的结局。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小说中福尔摩斯那样,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是勇敢与正义的化身。虽然他是柯南笔下虚构的人物,人们却宁可相信他是真实存在,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精彩之处,让人看了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读后感6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想,你一定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天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知道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来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能力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现在知道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助,所以就一直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知道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探、是另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通过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来记录福尔摩斯的平生事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教授的对决。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曾称他“像是一只位于网中的蜘蛛,任何一丝牵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伦敦“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有一半的犯罪事件都是由他主导的。福尔摩斯一直希望能打到这个犯罪界的恶魔。在回忆录《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就曾碰面过,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对莫里亚蒂说了:“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希望将他绳之以法,而且福尔摩斯内心深处也是很期待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的。

  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每次处理案件,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深思,而且在案件报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件先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提前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日常生活,都要开拓视野,多了解时事、科学、经济、历史和自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 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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