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房管理制度1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代班人员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门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现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管理制度2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
(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
(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
(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锅炉房管理制度3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管理制度4
一、锅炉房是医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高压蒸气、热水的`供应。
二、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三、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四、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五、不断总结烧油(气)技术,节约用油(气)。
锅炉房管理制度5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锅炉房管理制度6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锅炉房管理制度7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房管理制度8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房管理制度9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锅炉房管理制度10
一、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防火规定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二、排出的炉渣必须经熄火处理后,倾倒在炉渣场地。
三、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管道上烘烤物品。
四、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纸等物品,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起火灾。
五、坚持班中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
锅炉房管理制度11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房管理制度12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X千元以上(含XX万元),X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不足X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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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工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向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水平。
(三)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温度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工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工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工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工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工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工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科室、车间负责人及司炉班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定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班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班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班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附:锅炉房运行各项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
锅炉房管理制度14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15
1、热电运行人员应酷爱本职工作,谨慎学习热电运行技术,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谨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热电机组平安、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应听从领导,听从调度,谨慎执行上级的操作吩咐,如遇危及人身平安或违反规程吩咐时,应向发令人申诉不执行的理由,假设发令人坚持己见,受令人可越级上述并各自对自己的'行动所产生的后果全部负责。
2、运行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进展设备的正确操作与巡回检查,确保平安经济运行。必需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串岗、睡岗,不准抽烟,睡觉,看报,看闲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上班时要求值班人员必需手机关机并正确穿戴厂服和配发的工作靴。不准大声喧哗,争吵或打架,班组长对所属人员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违章操作应进展指责教育和制止。对破坏生产秩序的运行者,应吩咐其离开工作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严格执行调度操作吩咐,接到吩咐时,应复诵无误。运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值班人员有权制止无工作票的人员在其所管辖设备上进展工作。
4、遵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谨慎细致地巡回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觉缺陷和问题时,应刚好汇报和处理。
5、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各种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种生产记录。
6、随时做好事故预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发觉异样和事故时应精心整理、谨慎分析和刚好处理。进展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不隐瞒真相,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爱惜公共财产,保持现场和设备的干净,保持现场图纸资料、记录报表的完整,搞好文明生产。
8、值班人员应从整体为重,发扬互助和协作精神,共同完成运行中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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