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24 16:35:12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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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规定

工装管理规定1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形象和精神面貌,规范公司形象管理,特对员工工装管理做如下规定。

  二、规定适应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店

  三、工装规定

  1、工装由公司统一定制

  2、女员工工装每套五件套,每人两套,每套120元,所有员工不设洗工装日。

  3、班长{含保安外的男员工}以上管理人员人每人两套工装,每年补助150元,共补助两年,不设洗工装日。要求外套为黑色或蓝色西服,衬衣为白衬衣,必须打领打;夏季为白色短袖,黑或蓝色裤子{女士可以着装黑或蓝裙子}。

  4、保安夏装每人两套,发放夏装时需缴纳工装费用40元,离职时工装归个人所有。冬装根据市场行情制定价格,每人两套,折旧与女员工相同。装制定标准

  四、工装管理要求

  1、公司办公室统一制定换季工装的调整时间,员工着装应保持清洁、整洁、美观、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损坏工装的.整体设计,为防止丢失,丢失工装者按原价赔偿。

  2、员工工作不满一年离职者,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按工装折旧20元,最高折旧扣100元,同时工装收回;工作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离职者,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扣工装折旧10元,最高折旧扣50元,同时工装收回;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离职者,不再扣除工装折旧费,同时工装收回。

  3、班长{含保安外的男员工}以上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自己做工装,自转正后的第一月开始,每工作一个月补助10元,工作满一年者,共补助150元,离职当月不再补助,工装归个人所有。

  4、己补助150元的管理人员,第一年未工作满一年离职的,每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满一年后按每月补助10元执行,只补助一年,共补助150元,离职当月不再补助,工装归个人所有。

  5、工装已到位的员工,须在上班时间着工装,暂无工装人员,在上班时须着装与公司工装款式、颜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检查本部门员工的着装情况,确保员工着装达到良好的效果,维护本公司的整体形象。

  6、所有员工工作时间着装标准的管理按公司下发的《员工现场管理规范》执行。

  五、凡有以下情况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罚或辞退;

  1、利用公司工装、工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2、着工装工牌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六、本规定与以前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20xx年5月26日

工装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装及制服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期间着装要求,避免和减少因员工着装不当造成的磕碰划伤现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按要求进行员工工装(制服)的登记、换季联系、定制、发放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每年年底前对工作服、工作牌或胸卡样式、标识进行一次评审,征求各车间、部室使用意见,统一意见后,标定颜色和样式,选定厂家进行制作,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或变更。

  (三)办公室会对各车间部室人员的着装进行检查,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办公室和随机抽取的部室或车间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展开检查;不定期检查由办公室进行,并做好记录。以上内容形成检查通报,并每月汇总,定期在公司 OA 系统予以公示。

  四、管理内容

(一)工装及制服的配发标准

1.普通工装:分为夏季装、春秋装、冬季装三种,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夏季装和春秋装可领用两套,冬季装每人可领用一套:之后根据需要每年每季可领用一套(车间岗位根据情况需多配发工装的,统一做出说明报分管副总审批,转办公室、财务部存档)。

  2.遇特除情况需再领工装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工装再领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办公室领取。

  3.制服:分夏季装、春秋季装、冬季装三种,需着装岗位每人定制、发放 2 套。

  4.每年的四月初至十月底统一穿着春秋装;五月一日到九月三十日穿着夏装;每年的十一月一日到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穿着冬装。如有特殊情况,以公司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二)工装及制服的领用

1.员工在经过七天试用期满,办理入职手续时,凭入职通知单先至财务部缴纳工装、胸牌押金 50 元后,凭财务部盖章的收据到办公室办理工装签字领用手续。

  2.需穿着制服人员在 7 天试用期满后,由办公室安排定制所用的型号并领用。

  3.公司所有员工每周上班期间,必须严格按公司要求着装工作服。

  (三)员工工装(制服)的使用及穿着管理

1.员工工装(制服)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借与非公司员工使用。

  2.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高跟鞋、硬底鞋等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场所禁止穿)。

  3.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按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岗位着装管理规定统一穿着全套工装(制服)。凡管理部室和技术中心员工进入车间工作场地时,应佩戴制式工作帽。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部室员工和车间班组长以上员工工作牌应佩戴在左胸前上衣口袋盖上面(有白色固定粘连带),车间员工工作牌在确定工作服样式后,按统一要求进行佩戴。

  5.车间员工在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按要求更换好工作服后开始工作。必须将拉链环至少拉至与左右两口袋盖上沿平齐,两袖口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粘接紧密良好,拉链且不得外露。

  6.员工在穿着工作服时,所穿着其它服饰不得超过工作服下沿(既其它服饰不得外漏,不包括连衣裙)。

  7.员工工装(制服)应经常清洗,以保证干净整洁,维护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8.车间员工、质量管理部生产一线检验员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手机、腰间悬挂钥匙串,如佩戴的手表、戒指、项链、手机和钥匙串等物品,应在进入车间后,放置在本人工具箱内安全位置锁好;不允许穿戴硬布类裤子(特别是带有扣钉的牛仔裤类);冲压车间为防砸劳保工作鞋,其它车间员工工作鞋最好是软橡胶底类,各车间在每日晨读时组织予以检查。

  9.部室员工及技术中心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在接近产品(包括白皮车身)时,应提前将手表、戒指、手机和钥匙统一放置在办公室内或

  各车间提供的专用工具箱内锁好,也可装于后面裤袋内,再开展相应工作,以免发生磕碰划伤现象。

  10.员工工装(制服)在遗失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报公司办公室办理工装(制服)制作或发放手续。

 (四)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额前头发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穿背心及大短裤。

  (五)女员工着装要

1.工作时间着装以大方得体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要得体,额前头发不得过眉;提倡化淡妆;部室女员工佩戴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得当。

  3.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以肉色、黑色丝袜为宜。

工装管理规定3

  加强公司各环节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保证工模夹具、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顺利有序进行,防止工模具等乱投、随便处置及遗失等引起的资金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销售开发公司、制造部、质管部、金工车间各环节投制、使用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

  三、职责

  1、开发科负责全新开发的成套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或派生产品所需的零星散件的投制及验收。

  2、制造部负责所有工装、模具、夹具的使用、标识、保管、台帐登记及盘存工作(包括外单位投制的本公司使用的工模夹具,下同)。

  3、质管部负责所有检具的使用、标识、保管、台帐登记及盘存工作(包括外单位投制的.本公司使用的检具,下同)。

  4、金工车间负责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制作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及零星件,未经设计者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图纸。

  5、财务科负责对本单位投制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建立台帐帐簿进行管理,对外单位投制的所有工模夹具、检具建立帐簿进行管理。

  四、程序

  (一)、台帐建立

  1、制造部、质管部分别对所有工装、模具、夹具及检具建立台帐,台帐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代号、价值、付数、设计人、共用标识、投入使用日期、损坏报废日期、使用期限,对新制作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应及时上帐,并将更新台帐发送到网上,便于各部门查阅及了解。前期台帐的完善工作于三月十五日前完成。

  2、财务科根据制造部、质管部完善的台帐,建立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初始台帐帐簿。本项工作于三月二十日前完成。新增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根据金工车间出具的“移交清单”上帐。

  (二)、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标识

  制造部、质管部负责分别对所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进行挂牌标识,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代号、投入使用日期。

  (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投制

  1、开发科根据制造部、质管部网上发布的台帐信息,综合考虑现有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代用性,负责投制全新开发的成套工装、模具、夹检具或派生产品所需的零星散件,全新开发的工模具等的投制须经总经理签批。

  2、制造部、质管部负责正常生产过程中更换的零星散件及成套的工装、模具、夹具、量具(备份或损坏等原因需新投)的投制。制造部投制时技术科长根据现有工模夹具进行综合平衡,本着节约原则,经主管部长签批后方能投制;检具投制时先由质管部检具管理员综合平衡,主管部长签批后方可投制。

  (四)、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移交及验收

  1、工装、模具、夹具、检具制作完毕后,金工车间出具移交清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交使用部门作台帐登记依据,一联交财务部财务科作台帐登记依据,另一联金工车间留底。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代号、数量、金额、完工日期、技术状态确认(开发科确认)、使用部门领用(制造部或质管部签字确认)、财务部金工价格管理员员签字确认。

  2、新作模具的验证:原则上由技术部门和制造部门相关人员在试模现场验证,特殊情况也可由金工车间提供合格的试模样件;工装及检具的验证:金工车间务必提供其检测数据合格单,按样件调试的检具或工装,其状态必须经开发科或质管部相关技术人员确认。

  3、新制作的工模、夹具等务必确保使用部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生产数量达到XX0件,如没达到规定生产数量之前,新制作的工模夹具返修费用由金工车间承担。

  (五)、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使用保管

  1、制造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工装、模具、夹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对损坏严重的送金工维修。(详见制造部《工模具使用和易损件管理办法》)

  2、质管部负责对各部门使用的检具进行定期检测和校验,制造部工艺员、开发科技术员定期参与工装、检具的校验。

  3、对于长时间不用的工装、模具、夹具、检具标识清楚并分类保存在专门的场所,定期清理及维护。

  (六)、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帐务核对、盘存及报废处理

  1、每季度制造部、质管部与财务科进行一次帐务核对。

  2、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年终进行总盘点,工装、模具、夹具由制造部牵头,检具由质管部牵头,开发科参加,财务部监盘,要求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若出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发科确认,报财务部批准后方可报废,并据以下帐。报废后的工装等报综合科测算材料成本后移交金工车间统一处理,以便对其中有用部分(上下模板等)进行再次利用。

  5、负责编制工模夹具使用寿命分析表。根据台帐记载,每半年编制一次工模夹具使用情况分析表,分析使用周期、使用寿命、每件产品摊销额,报综合科存查,用于产品的报价及成本控制和分析。

  (七)、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等使用寿命分析

  制造部、质管部负责编制工装、模具、夹具、检具使用寿命分析表。根据台帐记载及盘存结果,每半年编制一次工模夹检具使用情况分析表(特殊情况),分析使用周期、使用寿命、每件产品摊销额,经财务科审核后报综合科存查,用于产品的报价及成本控制和分析。

  五、本办法从XX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工装管理规定4

  工具工装管理规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工具管理和供应第一条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

  第一章工具和供应

  第一条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库存工具应保证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和工艺需要,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凡精度高的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和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严格工艺操作。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规定5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员工个人形象,公司特为员工提供工装,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工装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装配备范围

  1、公司管理人员转正后可配备工装。

  2、公司项目单位隔离衣、家政服务项目的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上岗时领取工装。

  二、工装配备标准

  1、公司管理人员:一件上衣,一条裤子;夏季每人一套便装,若要追加其它配置,费用自理。

  2、公司项目单位、家政服务项目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的冬、夏季工装,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统一制定款式。

  三、工装的订做与管理

  1、公司管理人员及项目单位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定做,各项目单位按规定提报计划报综合办公室。

  2、公司工装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加工、计价、配发。

  3、工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结算后由申报项目单位承担。

  4、工装使用期满一年后,服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全额承担;使用时间未满一年而离职,个人需承担工装折旧差额,差额以工装全额按二年24个月折算由其本人承担不足部分。

  5、工装发放后,由本人自行保管、维护。丢失须及时报告,并按折旧差额补偿。

  四、规范着装要求:

  1、公司员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需着工装,并保持衣着整洁。

  2、公司管理人员着装,需配带员工牌。

  3、家政物业服务人员着装按照项目要求标准,保持服饰整洁,并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4、各项目经理应严格督促本单位员工按规定穿着工装。

  5、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工装的'穿着情况。

  6、因特殊情况(孕期)不能按规定着装,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7、员工试用期间应穿着与公司工装相近的正装,配带实习生工牌。

  四、以上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解释。

工装管理规定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模具的状况,保证使用部门生产时所用工装正确完好,并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工装模具的制造

  (1)技术科向制造部提供工装模具的设计图样及制造工艺和工时定额。

  (2)制造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生产安排,向工装模具制造车间下达任务。

  (3)工装模具制造车间根据制造部的安排执行制造任务,并保证品种和质量按期完成。

  (4)对于设计复杂,工艺要求严格的工装模具的制作,技术科要在生产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

  (5)工装模具在生产过程中,制造车间必须对所需材料进行识别和跟踪管理。

  (6)工装模具的生产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工艺规定进行实施。在工序加工中,严格贯彻“三检制”执行工艺纪律。

  (7)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艺纪律的检查。

  (8)工装模具加工完毕后,由制造车间交质检科,会同技术科、制造部和工装模具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证合格后,由质检科开验收入库单,制造车间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3、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应对接受的工装模具分门类别建立台帐,并做好标识和编号。

  (2)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内的工装模具实行定置管理,不能随意存放。

  (3)仓库管理员在仓库管理中对工装模具实行动向管理,通过看板,以利于了解情况,看板标示采用颜色管理办法。

  黄——生产蓝——试模紫——待试模

  红——维修橘红——不正常绿——正常

  3、工装模具的.使用

  (1)工装模具的使用原则上由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由使用单位保管并建立工

  装架存放。

  (2)工装模具使用过程中,操作者严禁违章操作,不准敲打、锉修和随意拆卸以

  免影响加工质量。

  (3)工装模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放到规定的工装架上,严禁落地存放,避免

  磕碰和锈蚀。

  4、工装模具的维护

  (1)工装模具的日常维修

  a为工装模具不能保证正常的加工质量要求和生产安全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b工装模具的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如需制造车间承担修理任务时,应由使用单位报请制造部核准后,进行统一安排。

  c未征得技术科同意,只能对工装模具进行修复,而不得改制。

  d工装模具的修理,必须按工装图样和有关拘束文件要求进行,修理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大型、关键工装,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装应进行定期检修,一般时间为半年。

  (3)对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工装模具,使用单位应填写工装模具报废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报废。

  (4)报废后,需重新复制的工装模具,应由使用单位重新申报,所需图样需经工装设计人员复审,报制造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工装管理规定7

  第一章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管理规定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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